强奸罪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由此可见,我国刑事法律中并不支持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遇性侵后怎么办?
1、记住特征
遇到有强奸意图的歹徒,“智取”优于“强攻”,因为男女天生的身体差异,男子即使身高等条件占劣势,也往往能在厮打中占上风,且歹徒往往携带凶器准备行凶。所以,用语言、行为麻痹歹毒以自救是明智选择。如果情况不容迂回(如歹徒持凶器),暂时没有获救可能的话,要知道“生命永远比贞洁重要”,遭遇性侵害时,及时恢复冷静,全力保护自己的生命,同时,尽量记住犯罪分子的特征。
2、留下痕迹
暴行过程中,在强奸者不注意的情况下,可以用抓、挠、咬等方式,在其身体上留下痕迹,一方面报警后能够通过身体检查明确嫌疑对象,另一方面,挠、抓对方皮肤后,指甲中一般能残留一定的皮肤组织或脱落物,能通过鉴定做同一性认定。有助于破案。
3、保留物证
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强奸犯罪一般都是一对一的犯罪,所以物证是证明犯罪事实发生的最有力证据,在暴行结束后,一定要保留物证。
4、放下包袱
被强奸后女性会面临巨大的精神压力,不敢相信自己的遭遇,急需安慰又羞于启齿,这是正常现象。要甩掉包袱,及时平复情绪,千万不要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悔恨不已,不要使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和前途。做新时代乐观、知性、自信、自立的女性。
5、及时报案
报案一定要及时,不要拖拉。不及时报案,过几天后,不仅犯罪现场会发生改变,物证、痕迹等被清理,证明犯罪事实的相关的证据一旦消失,再找证据控告嫌疑人就比较困难了。
6、指认现场
一般而言犯罪现场会遗留大量的蛛丝马迹,在专业人员的勘察下,会发现大量的血迹、痕迹、斑迹、人体组织、毛发、体液以及其他物证(如烟蒂、擦拭纸巾、指纹、脚印等),另外也能通过现场情况来间接还原案件事实,如室内凌乱的摆设能反映厮打的迹象等,这些对案件的侦破都有着直接的作用。所以,要记住犯罪现场、注意保留现场、为办案部门指认现场。
7、紧急避孕
在遭遇暴行时尽量使用避孕器材,如果没有使用的话,事后要服用紧急避孕药物,防止受孕。这一点很重要,请切记!
8、伤情检查
要及时对受到的伤情进行检查。一是固定证据,来证明遭受暴力的胁迫。二是能证明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所为。三是确定伤情及伤残等级。这与加害人被判处的刑罚及被害人应当获得的赔偿直接相关。
9、妇科检查
有些犯罪分子心理扭曲、行为恶劣,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梅毒等性病仍然持放任的心态,实施强奸行为。有一些犯罪分子患有这些传染性疾病之后也确实不知而实施了强奸行为。因此,女性在报案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同时,最好也要定期进行妇科检查,注意生理卫生,排除不健康疾病的可能。
10、心理疏导
任何人经历这样的遭遇都会承受巨大的痛苦和压力,更不幸的也许还会面临不理解和嘲讽。要将生活回到正轨确实需要巨大的勇气和毅力。
下一篇:最后一页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