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材料都有哪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交通事故理赔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理赔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保险合同、保险单据;4、行驶证、驾驶证;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6、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等其它材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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