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中主刑的种类包括哪些?主刑与附加刑的区别是什么?
刑罚中主刑的种类包括哪些?
1、刑罚中主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主刑与附加刑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刑法》将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既能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对一个犯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刑。附加刑适用时,对一个犯罪可以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罚金有三种适用方式:选处罚金,单处罚金,并处罚金。
罚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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