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引起舆情纠纷怎么办?
拆迁引起舆情纠纷可以采取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起诉等的方式处理纠纷,具体可以采取以下处理纠纷的方式:
1、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区域,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则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担心某地方存在地方保护,则应该选择这样的救济途径。
2、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
3、民事诉讼
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作为在拆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民事诉讼,但为数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诉讼,有时候也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虑我们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如果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则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总而言之办案子要开动脑筋不能死盯住行政诉讼,如果民事诉讼对我们更有利的话,则就应该设法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在征地纠纷中常发生的民事纠纷有:征地补偿协议纠纷;土地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4、协调裁决
征地补偿裁决也可以称之为征地补偿协调与裁决,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机制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协调,二是裁决,协调是裁决的前置,未经协调的不能进入裁决。
5、听证制度
征地纠纷听证制度是在土地征收纠纷中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的制度。
引起征地拆迁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引起征地拆迁纠纷的原因包括媒体的舆论引导失范,持续放大着征地拆迁问题的严重程度等,此外还存在以下原因:
1、征收涉及个人利益,有的被征收人没有树立正确的征收观念,违法违规现象普遍存在。
2、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存在法律的空白和“盲点”。
3、失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
4、综合协调和齐抓共管的力度还不够。
5、司法强拆可能存在执行难的问题。
6、当事人寻求法律途径救济的维权意识不够。
7、房屋征收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导致拆迁纠纷发生的原因是比较多的,若是媒体的舆论引导失范,可能会放大征地拆迁纠纷的影响力。拆迁纠纷引起舆情之后,可能会加大处理该纠纷的难度。故此不管是对于拆迁方、还是对于被拆迁方,在纠纷发生后,最好是及时选择选择合适的处理纠纷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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