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合同要签吗?竞业限制协议的条款有哪些?
竞业限制合同要签吗?
竞业限制要签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此,若劳动者没有按照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时,就违反了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协议的条款有哪些?
竞业禁止合同中应载明的条款:
1.在职期间不得到竞争企业兼职或任职
2.离职后在一定期限或特定区域内不得开展与原单位竞争的业务或受雇于竞争公司
3.在职期间不得自行组织公司与原单位竞争
4.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人员给予经济补偿的数量和方式
5.离职前不得抢夺原单位客户
6.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时的违约责任。
上一篇:知识产权的定义具体是什么?知识产权和相关保护协议有效吗?
下一篇:最后一页
X 关闭
推荐阅读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