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转让费与租金的区别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转让费的概念是什么
转让费的概念是指在租赁期内,如果下家(第三方)经营者希望获得店面经营权,向原经营者支付的一定转租费用。转让费一般包含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和其他相关成本。店面转让不一定都有转让费,但多数转让费是一级转一级转下去。转让费数额可以不告知房东,但新的租约合同必须房东、原经营者、下家经营者三方签订。
二、转让费受法律保护吗
转让费不受法律保护。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尚未明确规定不能收取转让费,所以收取转让费是业主与承租者的私人约定,属于“情我愿”。但是,收取转让费的前提应当是转让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店面转让费与租金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的区别,分别如下所述:
1.店面出租或称商铺出租:是将门面使用权经过合法途径交与个人、团体或单位使用,从中收取租金的行为方式,门面出租不涉及到门面产权的转移。
2.店面转让:是指以正当的方法,通过合法途径,将门面出租或出售给别人。找法网提醒您,以个人,团队的形式来获取经济利益的方式,店面转让一般都会含押金在里面。
3.店面出租就是房东把店租给你,然后支付每个月的房租就可以。
4.店面转让是房东的房客已经租下来了,他把房子连装修等等的费用算进去把店转给你,然后包括除房租以外的费用(包含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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