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别人名誉致人离婚赔多少钱?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如何行使?
破坏别人名誉致人离婚赔多少钱?
破坏别人名誉致人离婚并没有离婚名誉损失费,但是有离婚损害赔偿,具体如下:
1.目前没有明确的赔偿标准,赔偿金额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
2.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必须同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以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如何行使?
1.请求权人的主体资格。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必须是无过错一方。
2.被请求权的主体资格。该项损害请求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而不能向合法婚姻以外的其他人提起。
3.请求权的行使必须以当事人有过错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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