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使用费能否追缴?著作权授权许可协议特征有什么?
来源:法律网    时间:2023-06-15 11:41:11

著作权使用费能否追缴?

1、能追缴的。

2、根据相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使用费,若使用者不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著作权人可以通过协议、调解、仲裁、起诉等方式追缴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与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著作权授权许可协议特征有什么?

1、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成立,不需要许可人实际将作品交付给被许可人,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2、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一方当事人之所以愿意负担给付义务,乃在于期待对待给付。

权利义务条款是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最主要的条款,也是合同履行的依据,任何一方不全面、及时履行合同义务,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有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作品的创作花费了作者大量的时间、精力,尤其是很多很优秀的作品更是倾尽作者一生的精力和智慧,被许可人要使用作品,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一定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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