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内容是什么?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证明材料有什么?
来源:法务网    时间:2023-06-12 16:30:44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需要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单位的证明材料、满足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离休退休的证明材料、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证明材料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X 关闭

猜你喜欢

观点:把放错位的资源分好类

2023-06-12    法务网

什么是网签时间_什么是网签

2023-06-12    法务网

思艺IT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3-06-11    法务网

思胜恐_重点聚焦

2023-06-11    法务网

august的由来_augus

2023-06-11    法务网

crowd可数还是不可数_crowd

2023-06-11    法务网

事关猴痘!广东疾控最新提醒

2023-06-11    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