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是什么?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来源:法制法律网    时间:2023-06-06 16:28:34

复婚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审查证件和证明材料;

3、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X 关闭

猜你喜欢

苹果MR带来的变与不变-天天微动态

2023-06-06    法制法律网

无线诚覆盖,致创迅未来 要闻

2023-06-06    法制法律网

6月5日LME金属综述 当前焦点

2023-06-06    法制法律网

天天速看:kies3setup(kies3)

2023-06-06    法制法律网

董大鹏_关于董大鹏的简介

2023-06-06    法制法律网

天山南北舞动好风景

2023-06-06    法制法律网

crh380a_crh380_全球讯息

2023-06-06    法制法律网

合力泰涨停_每日讯息

2023-06-06    法制法律网

裁员风从硅谷吹向华尔街|热推荐

2023-06-06    法制法律网

这个国际金奖,交大+2!

2023-06-05    法制法律网

黄金和铂金哪个更贵

2023-06-05    法制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