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报道】事关甘肃民营经济发展,8月1日起施行!
(资料图)
7月27日,记者从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定》已经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决定共12条,重点围绕制约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存在的12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重点任务、具体路径和主要举措。 充分认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方面,决定提出,民营经济是甘肃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要坚决破除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障碍,坚决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大力提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方面,决定提出,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保持定力、增强信心,抓住机遇、大胆发展,把民营经济打造成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中最积极最活跃的生力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方面,决定提出,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认真履行与民营企业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杜绝“新官不理旧账”。 破除公平竞争隐性壁垒方面,决定提出,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持续排查、有序清理废除各类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的显性和隐性壁垒。 全力打通惠企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方面,决定提出,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快推行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让更多惠企政策直达快享。着力破解融资增信难题方面,决定提出,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健全多层次民营经济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方面,决定提出,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避免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建立适用于各类企业经济纠纷处理的快速调裁机制,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增强民营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方面,决定提出,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产业转移承接、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建设。 支持民营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方面,决定提出,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开展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畅通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全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方面,决定提出,健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包联企业、“白名单”、’“六必访”等制度,坚持无事不扰、有事必访,畅通民营企业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的渠道。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方面,决定提出,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表彰民营企业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理解、爱护、支持企业家的浓厚氛围。加强执行监督方面,提出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府、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促进相关政策落实,共同推动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 王思璇)上一篇:无锡乐游三号线是敞篷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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